▷落户:
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,可以根据本人意愿,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
▷居住证持有人在下列方面享有与当地常住人口同等的权益:
1.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享受相关社会保障待遇
2.按规定申请政府公租房
3.申领机动车驾驶证,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
4.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(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)
5.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
6.办理工商登记、税务登记
7.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登记
8.申领创业、失业证,办理就业、失业登记
9.与其共同居住的子女按规定参加我省义务教育、高中阶段教育和中考、高考
10.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
11.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调处纠纷,提供法律援助
▷居住证持有人在下列方面享受与当地常住人口同等的健康公共服务:
1.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
2.按照国家、省和市有关规定免费获得避孕药具,接受避孕节育检查和手术、终止妊娠手术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
3.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实行限价收费的产前检查、住院分娩服务
4.与其共同居住的未成年子女接受儿童预防接种、计划免疫等服务,传染病防治
5.国家、省和居住地所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健康公共服务事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