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由11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,日前对特朗普政府利用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实施广泛关税的主张表达了深刻质疑。这似乎预示着,特朗普政府再次面临其权力主张被司法挑战的困境。
您可能会问,为何会围绕这部法律展开争论?毕竟,美国《宪法》明确将调节州际贸易(包括征收关税)的权力赋予国会而非总统。然而,近一个世纪以来,国会多次主动将此权力移交给总统。这一趋势始于1934年大萧条时期,当时国会通过《互惠贸易协定法》(Reciprocal Trade Agreement Act),赋予总统单方面谈判贸易协定并调整关税税率的权力。随后的几十年里,国会继续将更多权力授予行政部门,直到1977年通过了IEEPA。值得注意的是,该法案在历史上从未被总统用于征收关税。
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旨在授权总统在出现“异常和非凡威胁”时实施制裁,比如冻结资产。然而,在两起独立的诉讼中——一起由小型企业发起,另一起由12个民主党领导的州提起——原告均认为,IEEPA并未赋予特朗普单方面实施大规模关税的权力。
此案的核心争议,涉及两个重要的法律原则:“非授权原则”(nondelegation doctrine)和“重大问题原则”(major questions doctrine)。
根据“非授权原则”,国会不得将宪法赋予的权力过度授予行政部门。因此,即便国会有意如此,其能否通过IEEPA将关税权力授予总统也存在疑问。更关键的是,有充分理由相信,国会当初通过IEEPA的意图,是赋予总统在国家经济紧急状态下实施制裁的权力,而非通过征收关税来重塑国内经济政策,两者有着本质区别。
此外,根据“重大问题原则”,美国最高法院曾明确指出,如果国会要授权行政机构就国家重大问题作出决定,必须提供明确无误的授权。在此案中,挑战者有充分理由主张,国会通过IEEPA时,并未给予总统单方面征收广泛关税所需的具体指导。
事实上,长期存在的结构性贸易失衡,并不符合特朗普政府所宣称的“异常和非凡威胁”标准。挑战者们有力地论证,长期贸易逆差与国家经济紧急状态并非同一概念。
这已经是特朗普政府第二次在依据IEEPA实施关税的权力上遭遇败诉。5月底,美国国际贸易法院(U.S.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)已裁定,IEEPA并未“将无限关税权限授予总统”。尽管特朗普政府已对该裁决提起上诉,但此案的走向已愈发清晰。
目前,审理此案的11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,特别关注特朗普政府对行政权的极端解释。特朗普政府必须说服法官,国会已恰当授权并提供了必要的具体指导,使任何一位总统(而不仅仅是现任)都能通过实施广泛关税来执行经济政策。这无疑是一道艰难的法律门槛。
此案似乎注定要上诉至最高法院。届时,由保守派占多数的法官将裁定,行政权是否包括任何总统在无需与立法机构平等分权的情况下,制定经济和国际贸易政策的权力。在这一关键时刻,法院不应削弱宪法结构,而应坚守宪法赋予国会而非总统的规范州际贸易的权力。我们绝不能允许行政部门侵夺其不具备的任何权力。
作者: 杰西卡·莱文森,洛约拉法学院教授,主持《Passing Judgment》播客。她同时担任洛约拉法学院公共服务研究所所长、洛约拉新闻法学院院长,并曾任洛杉矶伦理委员会主席。
本文章仅供交流学习,不代表本号观点,文章原标题:In the case against Trump’s tariffs, the courts need to stand up for the Constitu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