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广场组织或开展娱乐、健身等活动时,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、时段、音量等规定,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噪声污染,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,严格遵守规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。对违反噪音管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,由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进行处罚。初次违反且情节较轻的,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;有下列行为之一,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,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给予警告,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,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