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嘉定纳入“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”的用人单位,引进的在国(境)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、技术、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,在嘉定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,可申办落户。
(2)在国(境)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、博士和高水平大学的学士学位,以及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1-100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,在嘉定全职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,即可申办落户。
(3)拥有专利、科研成果、专有技术等来嘉定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、团队核心成员(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),企业正常运营、招用至少1名员工(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),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。